一、招聘对象
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西安交通大学等9所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2.浙江省教育厅签约的公费师范生;
3.国内部分高校的研究生,且本科毕业于国内部分高校、本科与研究生所读专业一致,年龄要求在28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
4.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学院综合成绩排名为其所读学院同专业前30%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5.国内部分高校的本科毕业生,限金华地区户籍或生源;
6.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
7.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期间曾获得两次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每学年限计一次)、或综合成绩排名为其所读学校同专业前30%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8.普通高校本科师范类专业综合成绩排名为其所读学校同专业前5%的毕业生;
9.国(境)外部分大学的本科毕业生,限义乌市户籍或生源;
10.学前教育岗位的招聘对象,除符合学前教育类专业外,还需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11.紧缺学科初中历史与社会和高中地理、历史的招聘对象,除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外,普通高校本科师范类毕业生也可报考。
注:1.国内部分高校名单见附件1,国(境)外部分大学名单见附件2。
2.每场校园招聘或网络招聘,将单列符合1-4招聘条件的招聘计划数,具体计划详见相应场次的招聘公告或招聘简章。
三、专业要求
(一)符合招聘条件的毕业生,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学科相匹配,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普通高校专业设置目录以及招聘岗位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二)国内部分高校毕业生,如为义乌市户籍或生源的,可不受专业限制。
四、招聘计划
(一)校园招聘
招聘计划详见《义乌市教育系统面向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计划表》(附件3)。
校园招聘主要在师范类高校进行。各场次的招聘计划数详见在各高校发布的招聘简章。每场校园招聘结束后,根据考试结果,对于学校未能完成的招聘计划,安排至其他场次校园招聘会进行招聘,请考生及时登录相关高校校园网进行查询。
(二)网络报名
校园招聘工作结束后尚未完成的招聘计划,将视情况决定是否通过网络报名进行招聘。网络报名进行招聘的,报名时间等事项将在义乌市教育局政务公开专栏、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公告。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教育局成立校园招聘小组赴师范类高校参加现场招聘会,小组成员由人社局和教育局共同组建。
(一)报名
1.报名时间:高校专场招聘会时间具体见相关高校校园网招聘简章,网络报名时间另行公告。
2.报名方式:通过高校专场会报名的,现场上交报名材料;通过网络报名的,报名材料打包后,以“报考学科+姓名”命名发送到招聘学校的指定邮箱。
3.报名要求:每场高校专场招聘和网络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所学校的一个意向岗位,报名多所学校意向岗位的,将取消当场招聘报名资格。
4.报名材料:
(1)《义乌市教育系统面向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报名表》(附件4),报名表如实填写并贴上免冠一寸彩照。
(2)本人高校就业推荐书复印件1份。
(3)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有师范类专业要求的高校毕业生,须所在高校出具师范类说明材料。
(5)报名条件要求的校级奖学金证书、综合成绩排名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按第3条报名的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核
招聘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确定为入围考试人员,并由招聘学校以电话(短信)形式通知入围考试人员。
(三)考核考试
考试由教育局统一组织,高校专场在现场组织,网络报名的考试另行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为教育职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测试(不区分学段),主要考察教育教学基本素养。笔试时间6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后,符合1-4招聘条件人员根据笔试成绩分学段分学科从高到低按1:5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数,符合5-11招聘条件人员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数,上述两类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入围面试。
2.面试。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100分(模拟上课70%,结构化面试30%),面试时间11分钟,准备时间30分钟。模拟上课范围为相应学段、学科现行教材内容(报考初中学科的,按高中学科内容进行,其中报考初中科学和社会的,按初中学科内容进行),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结构化面试重点考察语言表达、心理素质、逻辑思维、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等方面。
3.考试总成绩计算。符合1-4招聘条件人员的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列入体检、考察对象。符合5-11招聘条件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或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4.确定体检对象。根据每场招聘会招聘计划数和考试总成绩,按同一学段同一学科进行排名(不区分学校),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体检人员(符合1-4招聘条件,面试成绩相同的,以结构化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符合5-11招聘条件,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入围体检人员按本人所报意向岗位推荐到招聘学校,多名入围体检人员报考同一意向岗位的,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予以确定。入围体检人员所报意向岗位无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在剩余招聘岗位中重新进行双向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