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综合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推进浙中医疗高地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2025届毕业生开展校园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3年公务员考试
全国普通高校2025届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部分单位护理专业可放宽至大专学历)。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五、其它事项
1.应聘考生应确保提供的个人信息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考生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聘用资格。
2.拟聘人员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硕(博)士研究生可延至2025年12月31日。
3.本次招聘年龄计算统一截止到2025年1月1日。比如招聘计划表中“30周岁以下”指的是199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4.考生在拟聘公示发出前放弃招聘岗位的,由招聘单位研究是否从考试合格考生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5.报考人员需密切关注义乌市卫生健康局、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招聘单位发布的相关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造成错过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6.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和招聘安排可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联系方式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7.招聘工作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79-89907300。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义乌市卫生健康局和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义乌市卫生健康系统面向2025届毕业生校园招聘计划表.xlsx
附件2:义乌市卫生健康系统面向2025届毕业生校园招聘报名表.xls
义乌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