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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珠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象珠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两新”工作者1名、政务110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 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 具有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 3. 勤劳肯干,服务意识强,沟通能力好,能熟练使用office等办公软件,有一定文字功底,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4.“两新”工作人员要求中共党员,有工作经验人员优先; 5. 中级工班、高级工班、技师班(预备技师班)毕业证视同中专、大专、本科相应学历。 三、工资待遇 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永康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经费薪酬管理实施意见》(永人社〔2018〕126号)执行,享五险一金。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8月5日止 (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30)。 2.报名地点: 永康市象珠镇人民政府3号楼204党政综合办公室。 3.携带材料: 身份证、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报名表(附件1)表内需粘贴一寸免冠照1张)等相关资料。 4.资格审查: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试考核: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具体考试考核形式。 (三)体检:根据考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四)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政审。 (五)公示与聘用: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公示无异议人员与象珠镇人民政府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 联系人:吴思宇,联系电话:15757950807(市府网561807)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象珠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象珠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