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浦江县教育系统引进优秀教师公告》,目前特殊教育教师仍有1个引进名额,现对有关情况进行公告。
一、引进条件
特殊教育有关学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择优引进: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届专科师范类毕业生,且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获得校级二等奖学金1次及以上;获得校级三等奖学金2次及以上。
二、引进计划
计划引进浦江县培智学校教师1人,实际引进人数将在计划控制数内,坚持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招聘报名情况及学校面试结果最终确定。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于2023年2月28日前自行到浦江县培智学校应聘;
2.浦江县教育局视招聘情况组织浦江县培智学校到有关高校举办现场招聘会,应届毕业生可携带有关简历到招聘会现场进行报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材料,浦江县教育局组织专家审核后择优确定考核对象。
(三)考试考核
浦江县培智学校组织应聘人员进行面试,择优录用,浦江县人力社保局、浦江县教育局对过程进行监督。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浦江县教育局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当年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执行,有特殊行业要求的部分体检项目,其标准如严于上述规定的,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考察工作参照当年公务员招考考察标准执行。拟引进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浦江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奖励政策
1.引进人员如符合《关于实施“才聚浦江”行动打造创业创新高地的意见》中有关补助条件的,可申请有关补助。
2.引进人员如符合《浦江县引进优秀教师奖励政策》中有关奖励条件的,县教育局将给予2~20万不等的奖励,奖励如与浦江县现有政策(或同时符合《浦江县引进优秀教师奖励政策》中两项及以上政策)有重复、交叉的,按照“从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
五、其他事项
1.引进人员在浦江县教育系统服务期不少于5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不少于6年)。
2.拟引进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的,或发现不符合引进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引进资格。
3.应届毕业生聘用时若没有教师资格证的,应当于聘用后两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规定时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由用人单位与其解除合同。
4.联系人:张老师1506804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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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县教育局
202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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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关于印发《浦江县引进优秀教师奖励政策》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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