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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 ||||||||
市实验幼儿园2024年非编招聘岗位和要求 | ||||||||
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岗位类别及等级 | 专业 | 学历 | 学位 | 教师资格 | 考试方式 |
金华市实验幼儿园 | 学前教育教师 | 10 | 专业技术十二级及以下 | 学前教育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 笔试:通识+保教知识与能力 面试:技能测试+模拟上课+综合面试 |
注:1.研究生所学专业需与本科专业相同或相近。2.未申领教师资格证的,报名和资格复审时能提供有效期内的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视同具备教师资格。3.有关专业问题由招聘学校及金华市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