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根据笔试成绩按实际招聘计划数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按1:3(招聘计划为5人及以上的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参加笔试人数或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数则全部参加面试,若遇末位分数相同则同时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六、体检、考察及录用
1、体检:面试结束后,按报考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实际招考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报考人员的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工作由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东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或本人放弃体检的,在报考专业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察: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或在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报考专业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入围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工作由金东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
3、聘用: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举报或有举报经调查符合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如招聘名额在2名以上的按报考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本人依次选择招聘单位。应聘者在批准聘用之日前放弃录用资格的,可在报考专业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聘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新聘用人员见习期为一年,见习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由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东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一经聘用后,须在金东区卫生计生事业单位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七、其他事项
考生报名后请适时到金东区政府网站(http://www.jindong.gov.cn/)查询相关的考试时间和地点、考试成绩、体检、录用等有关信息,各事项不再另行通知。如果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或地址等资料有变化,请及时与金东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联系(电话:82181001),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
八、本简章由金东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 82181001、82181336。
九、由区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实行监督,监督电话:82181298、82175230。
原标题:2018年金华市金东区卫生计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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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金华市金东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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