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批次招聘需求为10个岗位共17人,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按有关规定预计可在6个月内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同期留学回国人员和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应予同等待遇的统招统派的非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一般均可以根据其预期可取得的学历学位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年龄条件的要求,一般不超过规定的“年龄上限”。由于招聘计划实施周期较长,有关年龄计算办法从简。例如,上限为35周岁的,凡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均视为符合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如与高校专业设置目录相符,或前一学历专业相符,或所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上载明的从事专业相符的,均视为符合。
学历/学位要求为“研究生/硕士”的,即要求同时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资格。资格条件中如标注有“*”符号的,表明该项内容为弹性条件,一般结合该岗位“其他要求”中相应要求灵活掌握。如:“学历/学位”要求为“*研究生/硕士”,同时注明“*具有市级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可放宽至本科/学士”的岗位,取得市级技术能手称号的本科/学士人员即视为符合条件。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我校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我校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网上报名。应聘 人 员 登 录 浙 江 交 通 技 师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系统(http://zp.zttc.cn/index),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及上传佐证材料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报名材料:报名材料包括报名表(样式见附件2)、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应聘者认为有利于说明其工作经验、岗位匹配度的项目资料、作品、成果、荣誉、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扫描件以附件形式上传。
3.资格审核。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者可上网查询结果。如应聘者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应聘岗位名称等关键信息,必要资质材料缺失的,学校可不予反馈。
资格审核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4.因报考对象延误报名时间、材料证书未按时完整提供等造成后果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查实后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并通报所在学校或单位。
5.自招聘信息对外公布之日起至少2周后,根据招聘工作总体部署、用人需求缓急以及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情况,适时组织考试、考核,直至相应岗位落实聘用人员。
考试
1.学校将根据各岗位符合资格条件报名情况和工作具体安排,适时研究确定具体岗位考试选拔,或针对特定应聘者按规定进行直接考核。
2.全部招聘岗位不设定最低开考比例,按实际符合资格条件人数组织考试。
3.考试一般采用笔试和面试方式(以面试为主),也可视岗位需要安排操作性技能测试。笔试内容一般为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一定比例进入面试环节。如岗位招聘人数为4人及以下的,按照1:5比例进入面试环节;如岗位招聘人数5人及以上的,则按照1:3比例进入面试环节。
对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岗位或获得省级及以上技术能手、首席技师、教坛新秀、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或浙江工匠荣誉称号,以及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选手和中国技能大赛优秀选手(国家级一类大赛前5名,国家级二类竞赛前3名)应聘专业教师岗位的,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名额单列)。
对体育教师岗位如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或大学就读期间及毕业后参加省级比赛大球类前五名、小球类个人或团体前三名或者国家级比赛大球类前八名、小球类个人或团体前五名,或省体工队退役运动员的,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名额单列)。
面试一般为试讲或专业答辩,面试得分低于60分者不列入拟聘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