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金华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要求
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录用的办法进行。通过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本次招聘由金华市教育局组织实施。金华教育网(http://jyj.jinhua.gov.cn)为发布招聘相关信息的指定平台。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五)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先)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等额进行体检、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拟聘用公示前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人员递补需在拟聘用公示前完成,公示后一律不再递补。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jinhua.gov.cn)、金华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须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由本人与所在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一)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信息)或有舞弊行为的;
(二)在校期间受过行政处分至毕业时未撤销的;
(三)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在2024年8月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教师资格证的。
六、本次招聘设最低服务年限,服务年限5年。服务期限自聘用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七、纪律监督
金华市教育局成立教师招聘工作监督小组,进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公告、考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579-82469795,82468975。
八、本招聘公告由金华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9-82469795。
附件:1.金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4年教师招聘岗位和要求
2.金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招聘单位联系方式
3.金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招聘报名信息汇总表
4.金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4年教师招聘报名表
金华市教育局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