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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浙江金华永康市公费培养师范生15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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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2022年公费培养师范生公告

根据《永康市关于公费培养师范生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我市2022年计划公费培养师范生15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品学兼优,身心健康,有志从事教师职业;

2.2022年高考分数在一段线以上,且被省重点建设大学(不含省市共建)及以上层次大学相关师范类专业录取;

3.2022年应届永康籍(2022年7月1日前取得永康户籍)或永康生源高考考生。

二、培养计划

序号学科岗位计划人数专业要求
1中学语文2汉语言文学、人文教育、汉语国际教育、中国语言文学类、文科试验班类等相关师范专业
2中学数学3数学与应用数学、数学类、理科试验班类等相关师范专业
3中学英语2英语等相关师范专业
3政治2思想政治教育等相关师范专业
4历史1历史学等相关师范专业
5地理1地理科学等相关师范专业
6生物1生物学等相关师范专业
7科学1物理学、化学、地理科学、生物科学、科学教育等相关师范专业
8社会2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学、社会科学试验班等相关师范专业

三、办理程序

1.考生报名。在高考一段线录取结束后,8月20日前,考生携带身份证、户口本、高校录取通知书(或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查询结果)到市教育局人事科填写《永康市公费培养师范生报名表》。

2.资格审核、公示。市教育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核,在符合条件的报名对象内,原则上根据高考成绩高低(高考总分相同的,按所报学科岗位对应学科成绩高低)确定公费培养对象,培养对象名单在永康市教育城域网、永康市人才网公示3天。

3.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的,市教育局组织公费培养对象及其履约保证人(一般为父母)共同签订《永康市公费培养师范生协议书》。

四、优惠政策

公费培养师范生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在规定修读年限内享受学费、住宿费的市财政全额补助。

2.在“双一流”建设高校就读的,享受每生每年6000元的生活补贴;在其他院校就读的,享受每生每年4000元的生活补贴。

3.毕业后参照永康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程序,经考核、政审、体检合格的按事业编制(或报备员额制)人员录用并安排在永康市公办学校任教服务,约定10年以上(含10年)服务期。

五、政策咨询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考生可到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相关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579-86468265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579-87101360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永康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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