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3-11 01:20:18 关注:10次
承千年文脉,弘扬湖湘精神。湖南工商大学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长沙,创建于1949年,享有“经济湘军基地,企业名家摇篮”的盛誉。她是一所院士领衔的涵盖管理学、经济学、工学、理学、法学、文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财经类大学,是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湖南省本科一批招生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十三五”国家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应用型本科高校、全国首批百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大满贯高校。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结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一)现役军人;
(二)在读高校非2025届毕业生;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四)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五)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六)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七)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八)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九)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24个;招聘计划48名,其中管理岗位计划招聘6名,专业技术岗位计划招聘42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湖南工商大学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A类岗位报名时间:2025年3月13日0时至2025年3月19日24时。
B类岗位报名时间:2025年3月13日0时至2025年11月30日24时,随到随招,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登录湖南工商大学网站,点击“公众服务”进入公开招聘报名系统,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报名信息提交后不可修改。
3.报名材料
(1)请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须在承诺栏手写签名;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对应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
(3)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4)招聘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所在基层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并加盖党组织公章,落款日期为2025年1月1日以后);
(5)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或人事部门公章);
(6)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A类岗位可入围面试时提供,B类岗位参加直接考核时提供)。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A类岗位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B类岗位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5年2月28日为截止日期。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要求对应聘人员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A类岗位: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
(1)初审:根据岗位招聘要求对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湖南工商大学网站公示。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进行网上确认。逾期未完成网上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通过资格初审并完成网上确认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网上确认和笔试具体事宜在湖南工商大学网站通知。
(2)复审: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取5人原则,若遇并列取满并列人员;达到开考比例,未达到资格复审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考生须将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招聘单位审查,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B类岗位: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
(1)初审:根据岗位招聘要求对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湖南工商大学网站公示。
(2)复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考生须将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招聘单位审查,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进入直接考核。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通过人员名单和直接考核相关事项在湖南工商大学网站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1)A类岗位: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B类岗位: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1)A类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总分100分,四舍五入)。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且进行网上确认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对党的创新理论、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等,总分100分。
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取5人原则,若遇并列取满并列人员;达到开考比例,未达到面试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职业认知、语言表达能力。总分100分。
(2)B类岗位: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直接考核。直接考核采取试讲和综合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试讲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综合评议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总分100分,四舍五入)。
试讲: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试讲。试讲采取授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教学水平、教学实绩等,总分100分。
综合评议: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综合评议。综合评议采取现场评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师德师风、综合素养、教学科研综合情况及潜力等,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1)A类岗位: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面试等环节(以实际考试环节为准)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凡任一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B类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直接考核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各环节考试结果在湖南工商大学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A类岗位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B类岗位以试讲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不予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学校党委会审定。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工商大学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8689294(学校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88689012(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附件:
1.湖南工商大学2025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要求一览表
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教育部学科专业指导目录汇总
湖南工商大学
202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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